极目新闻记者 余渊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山东菏泽某地,一位奶奶因打了孙子两下,被她的儿子和儿媳打死。记者核实发现此事不实,早在2019年,山西忻州网警曾就此视频发布辟谣信息,并未发生死亡事件。4月21日,有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不仅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接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视频显示,两名女子躺在地上扭打成一团,旁边有两名男子。其中年轻男子也手持一根长棍加入了打架,现场还不断传出孩子的哭声。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有人员躺地上被打(来源:视频截图)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网友在发布上述视频时,还配文写道,“菏泽某地孙子不听话,奶奶打了两下,儿子儿媳把妈妈打死。”
真相究竟如何?菏泽辟谣官微对此事进行辟谣称,自2019年起,上述视频就曾在多地热传,各种版本经过拼凑之后,可谓层出不穷,花样百出。在多个流传的信息中,事件发生地直指平度、山东德州、菏泽巨野等多个地方,而注明的地点均为“XX地柳林三交前街”,多地已对相关不实传言进行了辟谣。
有媒体此前发布消息称,视频中的两名女子为婆婆和儿媳,一场打闹之后,婆媳两人都住了院,手持木棍者为丈夫,旁边劝阻的是患有脑梗的丈人。视频中的儿媳张女士称遭受了家庭暴力,当天打架是因为“家庭琐事”,当地派出所已及时介入调查处置。
2019年9月,山西忻州网警曾发布辟谣信息,称该视频拍摄于2019年8月21日的忻州市保德县,视频中一家人因家庭纠纷互相撕打,躺在地下的儿媳张某当日已被送往医院,并未发生死亡事件。
警方辟谣(来源:网络)
造谣者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故意捏造虚假事实,在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不仅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接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首先,在网上造谣是一种民事侵权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另外,利用互联网信息造谣是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传播范围和次数的不同意味着造谣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不同,在法定范围之内,违法者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付建表示,如果网络造谣行为情节严重或者符合其他一些条件,还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涉嫌诽谤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付建还称,利用互联网信息造谣,原本很小的一件事情,就有可能会被无限地放大和扭曲,甚至会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用于对个人或某些地区进行抹黑。
芍药成了销售“头牌” 康乃馨每枝9元左右 母亲节来临,鲜花热销。过去多年都是康乃馨唱主角,但这两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5月7日
“谢谢选择我做你的妈妈!” 这封信请18年后查收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刘威 记者 朱鼎兆)小时候,母亲常常在家里给我们留字条,
跟新冠病毒“赛跑” 他要让机器人完成核酸检测 经常学生们还不知道我怎么想的时候,我就把自己否定了。工作中需要有自我否定的勇气
助力无接触配送 上海无人车“上岗” 【疫情防控新举措】 科技日报讯 (记者符晓波)眼下,上海疫情蔓延趋势得到有效控制,不少
“态靶辨治” 帮助患者快速转阴 近日,随着患者清零,吉林省长春市北湖奥体中心篮球馆方舱医院等多个方舱陆续“休舱”,各医疗队也
四省市联合医疗队为患者全方位“解忧” 【同心守沪抗疫】 在上海城市足迹馆定点医院的宣传墙上,各类慢性病、基础病的健康宣教手
周美亮: 搜寻野生荞麦的“追种人” ◎本报记者 马爱平 一走进位于国家作物种质库新库内的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X 关闭
X 关闭